机构名称 |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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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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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集成电路引线框架、集成电路封装、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4.09.19~ 2025.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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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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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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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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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张 啸 |
郭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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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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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赵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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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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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盖四海、李清飞、曹洪印、张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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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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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2024.10.18;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租赁余姚通用机器厂厂房,租赁区域位于该幢建筑一层和二层,每层各占整层的约一半左右。该项目所在建筑北侧为空置厂房;东北侧为余姚市悠图摄影器材厂厂房;东侧为余姚市悠图摄影器材厂搭建的棚;南侧为园区围墙,围墙外为金湖东路;西侧为园区围墙,围墙外为德诚塑业厂房。 该项目位于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A区内,租赁余姚通用机器厂厂房,租赁区域位于该幢建筑一层和二层,每层各占整层的约一半左右。该项目所在建筑除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外其他区域均为空置。厂房北侧空地为企业搭建的废水处理区,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位于废水处理区内。厂房东侧为企业搭建的纯水制取区。企业一层主要是冲制车间、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分选车间、磨房、办公室、资料室、化验室等;企业二层布置有两条电镀线、观察间、危化品仓库1、危化品仓库2、化验室、置物间、收料间、综合仓库、半成品仓库、电镀办公室、检验烘烤室、化验办公室等。该项目涉及区域的位置主要为两条电镀线、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1、危化品仓库2、废水处理区域。被评价企业未提供经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盖章的总平面布置图,已告知其后续补充。 主要设备设施:手动机密平面磨床、高精密卧轴矩台平面磨床、高精密卧轴矩台平面磨床、精密冲床、亚马达冲床、切断机、高速切断机、电镀线1#、电镀线2#、储气罐、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螺杆式空压机、简易升降机。 涉及主要原辅材料:C194铜合金、C7025铜合金、次氯酸钠(10%)、盐酸(31%)、重金属离子、捕捉剂、氢氧化钠(片碱)、氰化钾、氰化亚铜、除油粉、添加剂、退银粉、铜保护剂、光亮剂、整理剂、电解铜、氰化银、氢氧化钾、硫酸(98%)、液压油、乳化液。 公用工程: 一、供配电 该企业与园区共用变配电室,电源由余姚市黄家埠供电所提供,引入1路10KV的电力线至园区1台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400KVA。变压后通过电缆沟引至车间各用电工位,车间内设配电箱,设备用电均采用一机一闸配电。总体供电量能够满足该公司生产设施用电需要。 二、给排水 1、给水 该项目用水由余姚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2、用水 企业每日总的用水量约为5吨/天,满足用水需求。 2、排水系统 厂区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收集口收集后,经地下雨水管道排入厂外。生产废水经公司成套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洗涤污水、冲刷粪便用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供气 该项目生产需用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由空压机供应。目前使用的有1台空压机和1个1m³的压缩空气储罐。 四、三废处理 1、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经公司成套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洗涤污水、冲刷粪便用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 车间楼顶设置有一座废气吸收塔,生产所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处理 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使用的废弃物集中以后委托相关环保机构处置。 五、消防 1、当地消防力量 余姚市黄家埠镇专职消防队距该企业约874m,5分钟可达。 2、企业消防设施 园区内及厂房内设有消火栓和灭火器。 六、防雷、防静电设施 该项目已取得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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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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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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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08日,公司注册地址: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A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6950517191,法定代表人为陈六宝,注册资本为壹仟贰佰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引线框架、集成电路封装、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主要原料为铜合金带料,主要产品为IC引线框架,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该企业产品本身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制造(3973)。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属于机械行业。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氰化钾、氰化银、氰化亚铜、硫酸(98%)、盐酸(31%)、次氯酸钠10%、氢氧化钠(片碱)、氢氧化钾,所以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对照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该企业未列入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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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氰化钾、氰化银、氰化亚铜、硫酸(98%)、盐酸(31%)、次氯酸钠10%、氢氧化钠(片碱)、氢氧化钾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氰化钾 ③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 易制毒化学品:硫酸(98%)、盐酸(31%)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氰化钾 ⑦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⑧ 高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银、氰化亚铜 重点可燃性粉尘: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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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③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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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电镀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1、危险化学品仓库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