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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萃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11-30 10:43:17  浏览:199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规模

11666700元

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类医疗器械销售;***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合同期限

2023.06.13~

2023.12.12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学华

张啸

郭政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张学华、贾贵生

谢明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王波、赵坤、曹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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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张学华

2023.08.14;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2,2’-偶氮二异丁腈、2-丙醇、2-甲基-2-丙醇、2-甲基戊烷、吡啶、丙酮、二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高氯酸、高氯酸钠、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溶液、甲苯、甲醇、卡尔费休试剂5(无吡啶)、硫酸、三苯基磷、三氟乙酸、三氯甲烷、三乙胺、四丁基氢氧化铵、四甲基氢氧化铵、硝酸钾、硝酸镁、亚硝酸钠、盐酸、乙醇、乙腈、乙酸、乙酸乙酯、异辛烷、正己烷、正磷酸、重铬酸钾、二氧化碳[压缩的]、氮[压缩的]、氦[压缩的]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高锰酸钾、甲苯、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高氯酸钠、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镁、重铬酸钾

⑥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2’-偶氮二异丁腈、甲苯、甲醇、三氯甲烷、乙酸乙酯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浙江萃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分析实验室、纯水屋、危化品室、化学品中间仓库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1

化学品中间仓库门非外开。

化学品中间仓库应设置外开门。

 

2

化学品中间仓库未设置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化学品中间仓库应设置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3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未设置明显名称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设置明显名称标志。

 

4

乙醇在储存时未设置垫高措施,化学品中间库入口处未设置液体防溢流措施,内部未设置防渗漏措施。

乙醇在储存时应设置垫高措施,化学品中间库入口处应设置液体防溢流措施,内部应设置防渗漏措施。

 

5

危化品室、化学品中间仓库未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危化品室、化学品中间仓库应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6

采用货架存放时危险化学品未置于托盘上。

采用货架存放时,应置于托盘上并采取固定措施。

 

7

企业未建立设施、设备、器具检查和维护制度以及仓储日常操作、控制指标等运行制度。

企业应建立设施、设备、器具检查和维护制度以及仓储日常操作、控制指标等运行制度。

 

8

企业未与社区及周边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企业应与社区及周边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9

企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实际使用情况建立应急预案

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实际使用情况建立应急预案

 

10

危化品室、化学品中间仓库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危化品室、化学品中间仓库应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11

化学品中间仓库、分析实验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

调整化学品中间仓库、分析实验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高度。

 

12

气瓶未设置防震圈。

气瓶应设置防震圈。

 

13

气瓶使用场所未设置温湿度计。

气瓶使用场所应设置温湿度计。

 

14

部分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气瓶使用、储存时应设置防倾倒措施。

 

15

企业未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

 

16

企业未设置易制爆专项应急预案。

未设置易制爆专项应急预案。

 

17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报告

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防雷检测。

 

18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控制器未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办公室或控制室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办公室或控制室

 

19

企业未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安全管理制度

 

20

未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发布,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发布,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1

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指端不完善。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2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者制度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者制度

 

23

企业未与周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企业应与周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4

安全阀、压力表未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企业应及时并定期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检测。

整改情况

整改中。

安全评价结论

在企业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对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储存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浙江萃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