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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杰钢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表日期:2023-11-10 16:26:37  浏览:164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杭州明杰钢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规模

 

业务范围

钢铁结构件、通信塔、电力塔、交通标志、高速公路护栏、立柱件、船舶管件、消防管等。

合同期限

2023.7.25-2024.1.25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学华

高殿喜

郭政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张学华、高申俊

谢明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孟尔进、曹洪印、孙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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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张学华

2023.8.1;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天然气、盐酸、液碱、氧气、乙炔;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明杰钢构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酸池、卸车点、熔融镀锌池、环保设备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1

企业未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企业厂房应委托第3方机构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2

厂区高点未设风向标;

厂区高点应设风向标。

 

3

企业未见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探头未提供定检报告;

企业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探头应提供定检报告。

 

4

企业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参照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导则》完善应急预案。

 

5

安管员未取证;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6

危化品使用点(液碱、乙炔、盐酸、天然气)安全周知卡不完善;

企业在危化品使用点应张贴安全周知卡。

 

7

卸车点洗眼冲淋设施、防流散措施不完善,防喷溅设施不完善;

液碱桶建议设防流散围堰或设在托盘内,盐酸通往车间通道口下方建议设防泄漏塑料槽。酸碱法兰处应设防喷溅罩。

 

8

主机信号接在配电间内,无人员值守;

探头主机应设在人员24值守场所。

 

9

锌锅处受限空间安全警示告知牌/门禁/视频监控等不完善。

受限空间应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设门禁、视频监控系统。

 

10

阻燃防火服配备不足。

企业涉及熔融金属池槽,应配备足量的阻燃防火服。

整改情况

整改中

安全评价 结论

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杭州明杰钢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