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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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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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年生产7308221.14 GJ蒸汽,16125.65万度电 |
合同期限 |
2023.7.10-202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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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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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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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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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李皓陵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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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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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贾贵生 |
谢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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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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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赵坤、曹洪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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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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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2023.7.25;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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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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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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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碱、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氨水、柴油、液化石油气、乙炔、氧气、液氨;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盐酸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高毒化学品:液氨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乙炔、液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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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乙炔、液氨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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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罐区(盐酸/液碱罐、氨水罐、柴油罐)、气瓶间、化水车间、危化品储存柜、锅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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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硝酸银/双氧水储存柜未做接地措施,排气孔未保持常开;灭火毯、安全警示告知牌、洗眼设施不完善; |
硝酸银/双氧水储存柜应做好接地措施,排气孔保持常开,设灭火毯、安全警示告知牌和洗眼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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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酸碱卸车点未设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周知卡; |
酸碱卸车点应设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周知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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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罐未设防火堤、液位计、灭火器、洗眼冲淋设施、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告知牌等; |
建议改为埋地罐或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或5m5中间罐,做好防火堤,配备灭火器,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和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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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液化石油气间电气线路不防爆,未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未设防爆风机,探头未与风机连锁; |
液化石油气间电气设施应改为防爆型,设防爆风机并连锁探头报警启动;门口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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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液氨间未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告知牌、安全警示标志、灭火器;应急救援物资和便携式氨气检测报警仪配备不完善;液氨钢瓶上方未见喷淋设施,未设有毒气体探头且连锁喷淋。 |
液氨间应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喷淋系统、氨气探头、灭火器,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便携式氨气检测报警仪;探头报警连锁喷淋系统。门口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和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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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乙炔间未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探头; |
乙炔间门口应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气瓶间内上部位应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探头并连锁防爆风机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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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盐酸罐区未设入侵报警装置; |
盐酸罐区应设入侵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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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厂区高点未见风向标; |
厂区高点应设风向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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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点环保设施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池罐未做结构检测; |
脱硝脱硫和煤粉尘收集装置属重点环保设施,应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按诊断要求整改到位。池罐应做结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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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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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相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