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
|
项目名称 |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新建年产1000吨维生素A变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 |
|
|
业务范围 |
危化 |
合同期限 |
90个工作日 |
|
|
项目类别 |
安全条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 |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
|
程三建 |
张啸 |
郭 政 |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
|
程三建、樊凯非 |
吴俊锋 |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
|
程三建、樊凯非、张学华、周文标、代广涛、吴俊锋、郭 政、张啸 |
无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察照片 |
|
|
|
程三建、樊凯非 |
2025年7月11日 |
中间:企业人员,左边:樊凯非,右边:程三建 |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内,是一家致力于原料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制造和销售的化工企业,注册资本43778万元,法定代表人:余小兵,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乐平市工业园区共分为4个区块,分别是一厂区、二厂区、三厂区、危废处理中心厂区,其中一厂区和二厂区位于206国道的西侧,且两厂区之间仅一条园区道路相隔,三厂区和危废处理中心厂区位于206国道的东侧。 现为了顺应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做大做强维生素系列产品产业,该公司拟投资78129.15万元新建1000t/a维生素A项目。该项目为天新药业公司的后期新建工程,主要分别位于二厂区地块(现更名为维生素科技园)和危废处理中心厂区地块进行规划建设,该项目经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281-27-03-029934)》备案登记。 该项目于2023年7月13日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13号。且于2024年2月7日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4号。 而后2025年,该企业技术人员在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拟对该项目进行技术优化,如102甲类车间2增加IDZ高沸塔:IDZ余液蒸馏所得高沸含有杂质,增加精馏塔,去除其中高沸,对IDZ制备质量有利;104甲类车间4增加THF/甲苯处理塔:甲苯中有THF富集,增加连续塔分离THF,对成品质量有利等技术措施;103甲类车间3在三氯氢硅与三苯基氧膦反应过程中,反应生成得到四氯化硅原计划作为危废处理,此次变更为该项目的副产物进行市场出售。 由于该项目还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变更分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61 号,该项目产品方案(副产物)发生变化,且主要生产装置后处理工序发生了变化,属于一类变更,需对拟变化项目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液碱、浓硫酸、丙酮、醋酸酐、乙酸、正庚烷、甲苯、甲醇、无水乙醇、盐酸、四氢呋喃、三苯基磷、镁屑、三氯氢硅、氯乙烯、甲基丁炔醇、石油醚、双氧水、二氯甲烷、硝酸、水合肼、氨水、乙酰丙酮、DMF、甲酸、环己烷、吡啶(催化剂a)、氯酸钠和氮气(保护性气体),副产物/中间产物:四氯化硅、盐酸、硫酸、氢气、一氧化碳均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中,该项目涉及的甲苯、甲醇、三氯氢硅、氯乙烯、氯酸钠、一氧化碳、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加氢、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涉及的207罐组5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他各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于该项目维生素A生产过程产生的副产品四氯化硅、盐酸、硫酸、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并且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丙酮、醋酸酐、甲醇、甲苯、二氯甲烷溶剂蒸馏回收,因此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45号,安监总局2015年第79号修改)的要求,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新建1000t/a维生素A变更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我公司组织了项目评价组与建设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现场勘察、测量、询问、调研、拍照等工作。对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与企业多次沟通后,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文)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