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
|
项目名称 |
平湖市亚太物流有限公司橇装式加油装置 |
项目规模 |
3000万元 |
||||
|
业务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5.10.11~2026.01.11 |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
|
张学华 |
张啸 |
侯方丽 |
||||
|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
|
张学华、于明华 |
张英德 |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
|
孙晓霞、王洪祯、于明华、李广涛 |
/ |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
|
张学华 |
2025.11.28;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
|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柴油。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
|
两重点一重大情 况 |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定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可燃性粉尘 |
不涉及。 |
||||||
|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橇装式加油装置区、加油作业区、站房。 |
||||||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未设置界限标识。 |
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设置界限标识。 |
||||
|
|
2 |
橇装式加油装置作业场所未设置卸油安全操作规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设置的消防沙不足2m3。 |
橇装式加油装置作业场所应设置卸油操作规程;应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台,干粉灭火剂的重量不应小于35kg;应配置消防沙不少于 2m3。 |
||||
|
|
3 |
加油点灭火器未放置在灭火器箱内。 |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
||||
|
|
4 |
未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证书。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定期检定合格。一般应每年检测一次。 |
||||
|
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
|
安全评价 结论 |
平湖市亚太物流有限公司在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并经本机构确认后,其橇装式加油装置运行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