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
|
项目名称 |
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卫生巾、卫生护垫、乳垫、纸尿裤、尿片及1200吨配套原辅材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
|||
|
业务范围 |
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尿布、尿裤),乳垫医疗器械、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口罩垫、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自有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5.10.10~2026.10.9 |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1月5日 |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
|
于明华 |
张 啸 |
侯方丽 |
|||
|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
|
于明华、张学华 |
李 军 |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
|
于明华、张学华 |
孙晓霞、王洪祯、李广涛 |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
|
于明华、张学华 |
2025.10.23; 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镇西南路188号。厂区东侧为镇西路;南侧为湖州东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河道;北侧为河道。 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镇西南路188号。2#车间为长方形,位于厂区中间位置,属厂区主车间,2#车间东侧为保安室及厂区入口,北侧为办公楼,西侧由北至南依次为化学品间、泵房、活动棚、辅助用房、地上式消防水箱及泵房、集装箱。 主要设备设施: 高速智能柔性化卫生巾生产线、高速卫生巾生产线、叉车、储气罐、电梯、空压机、除尘器、臭氧发生器 物料储存使用情况:无纺布、卫生纸、流延膜、热熔胶、绒毛木浆、无尘纸、离型纸、高分子吸水树脂、吸水纸、橡筋、快易贴、添加剂、酒精(75%)、清洗剂、油墨、稀释剂、工业白油。 公用工程: 一、给排水 1、给水系统 (1)水源 该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水主管管径为DN150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供水压力为0.3MPa,供水量90m³/h。 (2)用水量 ①生活用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215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的规定,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生活用水量约为0.67m³/h。 ②生产用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使用水。 ③不可预见损失 其他用水和不可预见损失用水约为0.1m³/h。 综上所述,该项目总用水量为0.67+0.1=0.77m³/h,厂区***供水能力为90m³/h,供水能力能够满足要求。 2、排水系统 该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与雨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分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1)生活污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涤污水及冲刷粪便用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企业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雨水排水 雨水由雨水收集口收集后,经地下雨水管道排入厂外。 二、供配电 1、用电负荷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3.0.1条的要求,生产用电与生活用电负荷为三级;该项目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3条的规定,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 2、用电量 电气设备装机容量约为1500kW,装机负荷需要系数为0.8,计算有功负1200kW,年总用电量为576万kWh。 3、供电电源 该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网通过一回路10kV架空电力线引入2#车间配电室内2台变压器(1250kVA/630kVA),变电后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通过电缆桥架敷设引至该项目各用电工位,车间内动力配电线路主要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方式。车间内设分配电箱,设备用电均采用一机一闸配电。低压系统采用TN-S系统。该项目依托厂区储能柜作为应急使用,储能柜容量为0.4MW/0.8MWh。 该项目照明电源为220V。由配电室直接引出,经车间的照明配电箱给各照明回路供电。 三、供气(汽) 1、压缩空气 该项目设备启动及人工吹扫使用压缩空气,共设置4台空压机提供所需要的压缩空气,空压机总排气量为49.9~63Nm3/min,压力为0.8MPa,配套1个2个m³、3个3m³,压力为0.8MPa的压缩空气储罐,压缩空气管道管径为DN100,该项目用气设备需压缩空气量***约为40Nm³/min。 2、臭氧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臭氧,臭氧由清洁房内小型臭氧发生器供给。 四、消防 该项目消防设施主要为消防水系统、灭火设施、消防道路。 1、消防水系统 室外消防:依托厂区原有消防供水系统,厂区消防管网引2根管道接向市政消防管网两路供水,保证能够连续供水。厂区消防管网管径为DN200,供水流量为150m³/h,供水压力为0.3MPa。 室内消防:依托厂区西侧河流水做为室内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成环状供给。 室内喷淋:该项目2#车间内喷淋由厂区内消防水箱及泵房供水,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08m³ 该项目室外消防用水量40L/s,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喷淋消防用水量30L/s,火灾持续时间按3h。 2、室外消防水系统 室外消火栓由市政供水管管网供水,供水管径DN200。管网直埋敷设,每个室外消火栓距道路边0.5m,高出地面0.45m。该项目依托2#车间周边2套型号为SS100/65型消火栓,间距小于120m,***保护半径150m,消防栓口面向道路。 3、室内消防水系统 根据现场勘察,2#车间、办公楼内设置室内消火栓,该项目室内消防管道呈环状布置,设2处接入口。 根据现场勘察,2#车间室内设置喷淋灭火系统,该项目车间喷淋灭火系统呈环状布置,设2处接入口。 4、移动式灭火器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在厂区各建构筑物配备相应的移动灭火器。 5、消防道路 该项目消防车道依托厂区原有环形消防车道。 五、防雷防静电 该项目在现场勘查时各建筑已设置防雷设施。建筑物防雷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措施。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该项目建构筑物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设计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本防雷设计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共用一套接地装置。 六、采暖(降温)通风 1、采暖(降温) 车间内不设置采暖。车间内温度高的工作区采用排风扇进行降温。 2、通风 车间内采用自然与机械通风方式。 七、三废 1、废气(粉尘) 2#车间内加工区产生的粉尘经管道输送至车间内南侧除尘器间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集中外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灯管、废化学品容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经辅助用房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八、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 1、电源 该项目所在地电力充沛,具有高质量的供电网络,用户电压等级:10kV,电力波动幅度≤±5%,供电可靠率≥99.98%,供电频率为50Hz。 2、水源 该项目水源为市政供水,供水主管管径为DN150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供水压力为0.3MPa,供水量90m³/h。 3、消防外援 该项目消防依托德清县禹越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距该项目所在地约1km,保证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4、医疗外援 该项目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救护工作,除现场自备常用救护药品外,主要依托禹越镇卫生院,距该项目所在地约0.8公里,15分钟内可以到达公司,可处理轻伤或初步救护,严重应急救护依托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德清医院,距该项目所在地约12km,保证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
|
企业简介 |
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4日,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镇西南路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699540114B,法定代表人为周平,注册资本为叁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肆佰陆拾陆元零角伍分,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尿布、尿裤),乳垫医疗器械、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口罩垫、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自有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主要原料为无纺布、卫生纸、流延膜、热熔胶、绒毛木浆、无尘纸、粘合剂、清洗剂、油墨、稀释剂、酒精(75%)等,主要产品为卫生巾、卫生护垫、乳垫、纸尿裤、尿片等,中间产物主要为聚丙烯粉尘、木质纤维粉尘、臭氧,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该企业产品本身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该企业属于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根据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6亿片卫生巾、卫生护垫、乳垫、纸尿裤、尿片及1200吨配套原辅材料项目属于轻工行业。川田卫生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洗剂、油墨、稀释剂、酒精(75%),所以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对照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该企业未列入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畴。 |
|||||
|
涉及的危险化学 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清洗剂、油墨、稀释剂、酒精(75%)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 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⑦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⑧ 高毒物品:不涉及 ⑨ 重点可燃性粉尘:聚丙烯粉尘、木质纤维粉尘 |
|||||
|
两重点一重大情 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
|||||
|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生产车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