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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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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协和博钢科技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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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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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2026.3.2-202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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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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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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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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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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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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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尹亮亮 |
张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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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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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王洪祯、孙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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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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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2026.3.2;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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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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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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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①企业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四氢噻吩(加臭剂)和氮[压缩的]、天然气。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③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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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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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点 |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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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加热器和放散总管距南侧停车区间距不足30m; |
气化站南侧停车区整体往后移,设栅栏区,留出足够防火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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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化站南侧停车区柴油加油点未设安全设施,可能导致火灾蔓延至气化站造成更严重的二次事故; |
气化站南侧违规加油点应拆除或合法合规化(改为橇装式柴油自用加油点,委托评价机构出具安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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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氢噻吩加料点未见安全警示告知牌;四氢噻吩属甲类危化品,存放在现场,未设专库或专用储存柜存放; |
四氢噻吩加料点应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2桶四氢噻吩转移至甲类仓库或专用储存柜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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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急物资柜未见气化站应急预案、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
应急物资柜应存放气化站应急预案和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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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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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企业现有生产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浙江协和薄钢科技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运营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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