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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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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湖市顺通钢模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风电套装设备300套/年 钢模板70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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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
合同期限 |
2026.03.26~ 202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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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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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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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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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张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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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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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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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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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孙晓霞、王洪祯、 李广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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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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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2026.4.10: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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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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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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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平湖市顺通钢模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08日,企业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789号2号厂房东侧1号间,生产车间位于为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789号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2#厂房东区第1跨。企业法定代表人:钟萍根,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28A3P185。企业经营范围为: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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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 危险化学品 |
①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油性漆、稀释剂。 ②剧毒化学品:不涉及; ③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 ④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 ⑤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可燃性粉尘: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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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 一重大情况 |
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炔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平湖市顺通钢模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单元、液氧储罐单元、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单元、油漆仓库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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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风险点 |
生产车间、液氧储罐、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油漆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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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变更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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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企业使用的氧、二氧化碳、乙炔、丙烷等危险化学品以气瓶形式供应,使用场所为生产车间,主要用于焊接、热切割。 企业使用的油性漆、稀释剂,使用场所为生产车间喷漆房,储存场所为油漆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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