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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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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氰化银钾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状况专项安全评价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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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集成电路引线框架、集成电路封装、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6.05.21~2027.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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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专项安全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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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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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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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张 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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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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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李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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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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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孙晓霞、王洪祯、张学华、李广涛 |
孙晓霞、王洪祯、李广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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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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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学华 |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租赁余姚通用机器厂厂房,租赁区域位于该幢建筑一层和二层局部区域,公司生产厂房2楼靠近外墙设有一间剧毒化学品仓库,仅用于存放剧毒化学品。该仓库为砖混结构,占地面积约15m2,氰化银钾***储存量200kg,该仓库还储存氰化钾,***储存量200kg。剧毒化学品仓库已设置事故风机、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报警装置、洗眼器等;已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已设置双人双锁管理。 一、人力防范措施 1、企业目前指定门卫为值守人员,人员年龄超过60岁。 2、值守人员对进出存放场所人员进行检查,企业制定了剧毒危化品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3、保卫值班室24h有人值守。值守人员每两小时对存放场所周围进行一次巡查。 4、已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5、已建立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 6、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于剧毒化学品仓库,未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剧毒化学品性能分类,分区存放、有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年。 7、企业已建立核对、检查剧毒化学品情况记录。 二、实体防范措施 1、剧毒化学品仓库出入口、监控中心出入口已设置防盗安全门。 2、剧毒化学品仓库、监控中心无窗口。 3、剧毒化学品仓库为砖混结构。 4、剧毒化学品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技术防范措施 1、剧毒化学品仓库出入口已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入员的体貌特征。 2、剧毒化学品仓库已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状况;未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3、监控中心已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24h畅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人工触发报警。 4、已设置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已配备通讯工具,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监控中心设备,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人工触发报警,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 5、剧毒化学品仓库无窗口,安装事故风机的开口很小,并已设置栅栏和视频监控装置。监控中心为专用工作间,与保卫值班室分开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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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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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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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浙江捷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08日,公司注册地址: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A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6950517191,法定代表人为曹金鸿,注册资本为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引线框架、集成电路封装、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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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氰化银钾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氰化银钾 ③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⑦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⑧高毒物品:氰化银钾 ⑨重点可燃性粉尘: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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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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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剧毒化学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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