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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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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宏大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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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 |
合同期限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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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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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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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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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 |
张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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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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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郭政、周文标、 曹森、张学华 |
吴俊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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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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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郭政、 周文标、曹森、张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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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 任务 |
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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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曹森 |
2025.12.1;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技术沟通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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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平顶山市宏大加油站位于叶县龚店乡十里铺村南200米路东,企业法人赵亚丽。主要经营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加油站现有职工8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 加油站占地面积3000m2,站房建筑面积110m2,罩棚投影面积700m2,站内设4台双枪加油机,地埋油罐3座,其中20m3柴油罐1座、20m3汽油罐2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后总容量为50m³,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地埋油罐采用SF双层油罐,输油管道采用双层复合管道,站区设有紧急切断系统、渗漏检测系统、防雷防静电和油气回收等安全设施。 加油站配置了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台,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具,2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灭火毯4条,消防沙2m3。站内用水由自备水井供应,城乡电网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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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评价认为:平顶山市宏大加油站现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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