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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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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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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商业混凝土 |
合同期限 |
2026.7.6-202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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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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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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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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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 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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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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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尹亮亮 |
张英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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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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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霞、王洪祯、于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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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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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2026.7.6;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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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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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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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氧[压缩的]、乙炔、0#柴油、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丙酮(乙炔气瓶内)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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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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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控制 |
橇装加油装置设置液位报警及泄漏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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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未见气瓶固定措施和安全警示告知牌。 |
气瓶点应设气瓶固定措施,张贴气瓶安全警示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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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未见安全警示告知牌,未见2具5kg干粉灭火器和2m3消防沙;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应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配备2具5kg干粉灭火器和2m3消防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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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平台与围堰外墙设有水泥平台连接,现场有漏油现象;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平台与围堰外墙间的水泥平台应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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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防撞设施数量不足,且有损坏。 |
橇装式柴油加油装置应设足够防撞设施,损坏防撞柱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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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柴油橇装式装置与值班室间距不足3.9m。 |
值班室应移至其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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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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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后并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其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条件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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