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6-08-25  浏览:44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规模

规上企业

业务范围

金属加工、销售(有污染的生产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期限

2026.9.24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8月21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学华

张啸

候方丽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张学华、于明华

张英德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孙晓霞、王洪祯、

于明华、李广涛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张学华、于明华

2025.11.27;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企业简介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188号(租用浙江博星工贸有限公司3号厂房),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程浩川,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554007175H,成立于2010年03月22日。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加工、销售(有污染的生产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液氨、氢气(液氨分解产物)、天然气、乙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为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行业分类代码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机械行业”。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2026增补)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氨、天然气、乙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气[氨分解产物]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液氨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氨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未构成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3#厂房液氨分解区域、3#厂房液氨储存区域、表面处理区域、气瓶储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