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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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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规上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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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金属加工、销售(有污染的生产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6.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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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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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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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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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啸 |
候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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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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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于明华 |
张英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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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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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霞、王洪祯、 于明华、李广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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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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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于明华 |
2025.11.27;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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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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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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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188号(租用浙江博星工贸有限公司3号厂房),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程浩川,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554007175H,成立于2010年03月22日。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加工、销售(有污染的生产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华博星金属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液氨、氢气(液氨分解产物)、天然气、乙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为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行业分类代码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机械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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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2026增补)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氨、天然气、乙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气[氨分解产物]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液氨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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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未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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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3#厂房液氨分解区域、3#厂房液氨储存区域、表面处理区域、气瓶储存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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