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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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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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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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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2026.8.6-202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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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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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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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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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啸 |
侯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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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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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尹亮亮 |
张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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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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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王洪祯、孙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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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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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2026.8.6;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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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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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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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6年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碱、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氨水、柴油、液化石油气、乙炔、氧气、液氨、硝酸银、双氧水、硫酸。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银、双氧水 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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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粉尘 |
煤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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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乙炔、液化石油气。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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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罐区(盐酸/液碱罐、次氯酸钠溶液罐、柴油罐、氨水罐)、液氨间、气瓶间(乙炔、氧气)、化水车间、危化品储存柜、锅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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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 |
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泄漏、可燃气体/液体蒸汽爆炸、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管道爆炸,另存在场内车辆致害、起重致害、灼烫、触电、高处坠落、跌落、容器爆炸、淹溺、坍塌、机械致害、物体打击、噪声和振动等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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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酸碱罐区安全周知卡未定期更新; |
酸碱罐区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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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罐液位计、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警示告知牌、卸车安全操作规程等不完善;柴油罐与车间防火间距不足,未设防火堤/灭火器/洗眼冲淋设施等; |
建议柴油罐改为5m3中间罐或橇装式加油装置,设防火堤,配备灭火器和洗眼设施,张贴安全警示告知牌和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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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未提供气瓶间防静电检测报告; |
液氨间/液化石油气间/乙炔间防静电设施应定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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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储存柜设置独立隔间内,配备的通风设施未正常使用。 |
储存柜隔间通风设施应及时修复,正常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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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参照GB6441-2025《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见危险化学品(液氨、酸碱、柴油等)演练记录。 |
企业应急预案应重新修订,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液氨、酸碱、柴油等)泄漏/火灾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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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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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将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事故影响的程度,能够将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危害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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