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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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萧山鸿达染整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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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织造:化纤布、人造丝绣花线、花边布印染 |
合同期限 |
2023.7.15-202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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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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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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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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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李皓陵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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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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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贾贵生 |
谢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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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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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赵坤、曹洪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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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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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2023.8.10;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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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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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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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化天然气;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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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萧山鸿达染整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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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气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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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可燃气体探头未定期检测合格; |
可燃气体探头应定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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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化站未设高低液位连锁切断,未设低温检测器,未设超压报警,不具备远传功能; |
LNG罐应设液位监测,其中高液位应与进料管切断阀连锁;气化器出口应设低温监测,且与气化器进液管切断阀连锁;车间进气管应设切断阀与使用点探头报警连锁。 LNG罐应设高压报警; 压力、液位、探头信号应远传至24h人员值守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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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分照明灯具、线路防爆不到位。 |
照明灯具应改为防爆型,探头线路应做好密封,接口宜采用防爆软管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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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探头未设声光报警功能,信号未远传至24h值守场所。 |
探头应加装声光报警功能,主机信号送至24h人员值守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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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然气安全警示告知牌不完善,“当心***”、“当心火灾爆炸”警示标识不完善。 |
气化站应张贴天然气安全警示告知牌、“当心***”、“当心火灾爆炸”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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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气化站岗位安全告知卡不完善; |
气化站应张贴岗位风险告知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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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化站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
气化站应张贴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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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气化站区未设实体围墙与周边分隔。 |
LNG气化站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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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气化站西侧有闲置房,有人员临时办公现象。 |
西侧闲置房应清空,不得作为办公和生产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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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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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将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LNG气化站使用过程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杭州萧山鸿达染整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