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09-08  浏览:272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规模

 

业务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制品、五金机械配件、汽车配件,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期限

2023.05.15~

2023.09.15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9月8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学华

李皓陵

郭政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张学华、贾贵生

谢明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王波、赵坤、曹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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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张学华

2023.07.18;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丙烷、乙炔、氧[压缩的]、煤油、柴油。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炔、甲醇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3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危化品备货库(丙烷间、打料间、甲醇间、柴油库、气瓶间)、生产车间热处理作业区(网带炉、井式炉、高位槽)、燃油叉车(柴油)。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1

生产车间的防火分区面积不符合要求。

车间内丙类车间与丁类车间之间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2

生产车间与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相邻较高一侧设置防火墙。

3

危险化学品备货库与北侧办公楼的间距不足25m。

与备货库距离25m范围内的办公室停用。

4

生产车间内设置办公区未采取分隔措施。

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5

未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

乙炔钢瓶未配备防震圈,管线未设置止回阀。

乙炔钢瓶配备防震圈,管线设置止回阀。

7

氧气、乙炔使用软管颜色不符合要求。

氧气应采用蓝色、乙炔采用红色专用软管。

8

甲醇、丙烷中间库未配备灭火毯,未设置冲淋洗眼器,无温湿度记录及出入库记录。

甲醇、丙烷中间库配备灭火毯,设置冲淋洗眼器,进行温湿度记录及出入库记录。

9

甲醇高位槽处未设置物料周知卡。

甲醇高位槽处设置物料周知卡。

10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设置在车间出入口出,未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办公室或控制室。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办公室或控制室。

11

甲醇高位槽未设置带远传和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甲醇高位槽设置带远传和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12

甲醇高温槽底部、车间渗碳线甲醇及丙烷管道阀门处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测器。

甲醇高温槽底部、车间渗碳线甲醇及丙烷管道阀门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测器。

 

13

氧气钢瓶与乙炔钢瓶同库储存。

将拟停用的柴油库柴油罐拆除,改为乙炔气瓶间,原气瓶间改为氧气瓶间。

 

14

丙烷气瓶规格超出200L,备货库房放总质量超出2t。

丙烷气瓶采用30kg/瓶或50kg/瓶规格气瓶,备货库房放总质量控制在2t以内。

 

15

部分作业场所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场所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16

车间内甲醇、丙烷管线未设置介质、流向标识。

车间内甲醇、丙烷管线设置介质、流向标识。

 

17

乙炔使用场所未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18

未提供生产车间防雷检测报告。

生产车间防雷装置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整改情况

整改中,部分已整改。

安全评价结论

在对本报告所提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后,并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落实日常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杭州志恒链条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